基础实验设备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

2020-09-15  来自: 兰州沃凯工贸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359

各种兰州化学仪器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。每种仪器,根据它的用途不同,有着不同的使用要求。因此,在使用各种化学仪器前都应该明确它的要求及这种要求的原因。  

有的甘肃玻璃仪器可以加热用,如试管、烧杯、烧瓶、蒸发皿等;有的不能加热,如量筒、集气瓶、水槽等。有的仪器可以做量具用。有的仪器在实验装置中起支撑作用。有些仪器外观很相似,容易混淆,应该通过对比加以分辫。化学仪器在做化学实验时经常用到,学会正确使用这些仪器的方法,是十分重要的。  

容器与反应器 可直接加热 1、试管   主要用途: ①常温或加热条件下,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。 ②收集少量气体和气体的验纯。  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: ①可直接加热,用试管夹夹住距试管口1/3处。 ②试管的规格有大有小。试管内盛放的液体不超过容积1/3。 ③加热前外壁应无水滴;加热后不能骤冷,以防止试管破裂。 ④加热时,试管口不应对着任何人。给固体加热时,试管要横放,管口略向下倾斜。 ⑤不能用试管加热熔融NaOH等强碱性物质。  2、蒸发皿   主要用途: ①溶液的蒸发、浓缩、结晶。 ②干燥固体物质。  
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: ①盛液量不超过容积的2/3。 ②可直接加热,受热后不能骤冷。 ③应使用坩埚钳取放蒸发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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